![]() 樂小姐與何小姐回應爭議 苛刻合約與網紅博流量 “香港小姐”大招募,五月一日開始啦!前姐不忘後姐之師……。去年集訓期間,出現“退選潮”,抱怨合約太苛? 無線助理總經理(藝員訓練)樂小姐回應:“咁多年來,合約都一樣。” 有候選佳麗網上公開合約內容——一入總決賽,就要跟TVB簽五年,不能參加其他電視台的節目;也不管拿奬與否。還有,沒有進入總決賽的,也需要限制娛樂活動半年……。 “我覺得合約精神一定要有”,樂小姐表示:“尤其現在媒體比較多,同時要培訓她們的項目多式多樣。所以喺合約上面寫明要注意甚麼。” “講到合約咁驚,我覺得佢哋誇張咗。”TVB高級製作經理何小慧(港姐製作):“某些人,根本入唔到我哋心目中的二十位或三十位,於是,就用呢個藉口……”樂小姐又補充:“可能知道你哋傳媒會關注,所以咁做。” “當中不乏網紅,參賽為名博流量,吸引網民眼球。”何小慧經驗老到:“許多人入來,為博流量。(如何識別網紅來攞流量?)去到簽約才會識別到,當我哋覺得佢各方面都好,又唔可以限制佢哋來參賽,到簽合約,自然就唔做……” 一定要持香港身份證才可參賽?“三粒星也可以。”樂小姐聲明:“杜絕佳麗佩戴混血大眼仔Con,亦唔可以化濃妝,我哋係捉得好緊。” 佳麗身上有紋身,可否開綠燈?“要視乎面積大小。講明,我哋對紋身一向都不大接受,”何小慧幾乎年年都說一次:“如果在好私密嘅部位紋身,見唔到,我們會睇下當時情況……”姐說姐嚴苛,經(理)說經有理。 高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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