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昨日起調升至每小時四十二點一元(中通社) 最低工資昨起調升至42.1元 【香港中通社一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勞工處一日表示,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自當日起由每小時四十港元調升至每小時四十二點一港元。 據了解,香港於二○一○年七月立法制定法定最低工資,並於二○一一年五月正式生效。法定時薪最初定為廿八港元,其後逐步提升。 根據《最低工資條例》,僱員不論是月薪、日薪、時薪、件薪、長工、臨時工、全職或兼職等,也不論是否按《僱傭條例》的連續性合約受僱,均受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 勞工處提醒,殘疾僱員同樣受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最低工資條例》提供特別安排,讓殘疾僱員選擇進行生產能力的評估,釐定他們應獲得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薪酬,或收取按生產能力釐定的工資。選擇特別安排的殘疾僱員,其僱主須支付不低於按新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和評定的生產能力水平計算的工資。 此外,《僱傭條例》規定僱主須記錄僱員於工資期內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亦自五月一日起由每月一萬六千三百港元提高至每月一萬七千二百港元以配合同日生效的新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當就個別工資期須支付予僱員的工資少於每月一萬七千二百港元,僱主須備存僱員於該工資期內的總工作時數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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