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促進法正當其時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四月三十日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自今年五月二十日起施行。作為中國第一部專門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此法出台備受關注。 早在去年十月,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十二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今年二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草案進行了二審,四月進行了三審。中國民營經濟促進法制定工作,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起草和審議期間曾兩次公佈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特別注重聽取各行業、各領域民營企業意見。 中國民營經濟促進法共九章七十八條,包括總則、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範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作為一部具有頂層設計意義的法律,首次從法律層面明確了民營經濟的地位,確立其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主體資格。立法行動為民營經濟提供了基礎性、根本性的保障,標誌着中國市場經濟體系進一步完善。 此法創下多個“第一”:第一次將“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寫入法律;第一次明確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確規定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 作為中國六成以上國內生產總值(GDP)、八成以上城鎮就業的貢獻者,民營經濟發展事關中國經濟全局,也是提振信心、穩定預期的重點關注對象。民營經濟在推動經濟增長、吸納就業、促進科技創新等方面,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美國發動貿易戰的大背景下,中國適時通過民營經濟促進法別具意義:首先是穩定經濟信心。貿易戰加劇了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該法的出台明確了國家對民營經濟的支持,有助於穩定市場預期,增強民營企業家的投資和發展信心;其次是優化營商環境,針對民營企業面臨的融資難、市場准入限制等問題。該法旨在打破壁壘,推動公平競爭,提升民營經濟活力,增強應對貿易戰的內生動力;此外可緩解就業壓力。民營經濟是就業的主要渠道,在貿易戰導致部分出口企業受挫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有助於吸納就業,維護社會穩定;還有釋放政策信號, 向國際社會展示中國深化改革開放的決心,緩解貿易戰中的負面輿論壓力,爭取更多國際合作空間。 “關稅戰”也好,“貿易戰”也罷,不僅考驗政府的應對能力,也在考驗着中國企業之間的團結和協作。通過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引導和規範,民營企業將在提升治理能力和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取得顯著進步,為中國式現代化貢獻更多力量。 |
請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