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計劃修改《文遺法》 針對工程預先准照修《文遺法》 大三巴避雷裝置擬六月杪完成 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回應議員葉兆佳關注《文化遺產保護法》修改、檢討工作時稱,《文遺法》自二○一四年生效至今逾十年,有必要檢討,修法檢討將集中在工程預先准照方面,希望達到簡化程序、提升效率、優化營商環境。 對於葉兆佳關注到歷史城區緩衝區商舖裝修問題,文化局長梁惠敏回應稱,緩衝區設置主要是保護文物安全及景觀,過去在緩衝區新建或拆卸重建建築物,是透過規劃條件圖給予意見,以更好控制。 至於門面、室內改裝方面,除非在風貌街道、緊貼文物建築兩側,在諮詢文化局意見中,約九成半緩衝區範圍在門面、室內改裝工程准照是無意見。當局認為今次修法,有條件針對工程預先准照、優化准照程序、提升效率方面,可朝放寬門面改裝、室內改裝工程准照,不需要諮詢文化局意見。 此外,議員施家倫關注世遺保護及非遺傳承。梁惠敏表示,大三巴避雷裝置已完成研究,公共建設局的施工方案已完成,爭取六月底完成大三巴避雷裝置,之後會到燈塔。 非遺傳承方面,柯嵐表示,將推出非遺新生代研培計劃,主要針對非遺傳承人和後繼人,並同時推出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資助計劃,期望將更多非遺項目納入法律保護,保護好本澳世遺和非遺等文化資源,讓本澳與世界文化交流的基礎做得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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