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噪音執罰欠威懾 治安警近日表示,家居噪音執法面臨諸多現實困難,包括警員抵達現場時噪音已停止,或涉事住戶拒絕開門配合調查。為應對問題,當局針對重複或惡意噪音個案建立調解機制,透過多次上門、聯同大廈管理員居中協調,以睦鄰方式化解糾紛。當局承認,相關措施無法徹底解決問題,祇能盡力緩解矛盾。 噪音污染具有“即時性”特點,當警方接報到場時,噪音往往已停止,難以鎖定證據。若涉事單位拒絕開門,在缺乏強制搜查權情況下,警方難以進一步執法。即使成功記錄噪音,現行法律對屢犯者處罰力度有限,難以形成有效威懾。 調解機制強調“睦鄰友好”,透過多次走訪、協商,冀藉勸喻解決糾紛。此做法雖能避免鄰里關係惡化,但對惡意或慣性製造噪音個案缺乏強制性手段,或導致問題反覆發生。 要有效根治噪音問題,除探索引入更多科技手段輔助執法,以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違規者尤其惡意製造噪音者的處罰力度。還要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公眾公民意識,倡導文明生活方式。 悅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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