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建春 中宣部原副部長張建春被訴 【中新社北京十八日電】中國官方十八日通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張建春涉嫌受賄一案進展。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已向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稱,被告人張建春利用擔任中央組織部處長、副局長、局長、副部長,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張建春生於一九六五年五月,山東鄆城人。二○二四年六月,官方通報其被查。同年十二月,官方通報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公器私用,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張建春還被指“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住宿和旅遊等活動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住房,無償接受服務”、“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他人牟取利益,親屬收受財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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