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案主要目的幫助澳門辦學實體在橫琴深合區為澳人子弟開辦學校 ![]() 黃顯輝(左)及梁孫旭 三常會爭取五月中完成法案審議 修私框私校通則擬六月生效 【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三常會昨日審議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等官員列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表示,法案建議生效日為六月一日,已完成首輪與政府審議,待政府交來最新工作文本,委員會爭取在五月中完成法案審議並提交大會表決通過。 助在琴辦澳子弟校 黃顯輝、梁孫旭表示,法案主要目的幫助澳門辦學實體在橫琴深合區為澳人子弟開辦學校。他們引述政府指出,自去年九月起,已有一所澳人子弟學校在深合區運作,共八個班,有二百五十名學生,當中九成八為澳門居民學生,而九成以上澳門居民學生居於橫琴,其餘為香港或外國學生。共廿四名教師,當中四人為澳門教師,師生比為一比十點七。 兩地勞法自選其一 黃顯輝引述政府強調,政府要求澳門辦校實體須優先聘用澳門居民在深合區的分校擔任教師、非教員。有關教職員可自願選擇按照《澳門勞工法》,又或者按照內地有關法例簽訂勞動合同。若按澳門“勞工法”簽訂合同,則適用澳門“勞工法”,有關酬金以澳門元支取,以派駐形式在合作區服務。 他們表示,委員會支持有關法案,將接續進行技術會議,希望政府盡快交來最新工作文本,委員會爭取在一個月後完成法案審議,有條件提交大會討論通過。 |
請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