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帶行李惹禍上身 網上近日出現兼職帖文,工作內容涉及須幫客人拿取、運送行李,時薪二百,並標榜“不違法”。雖薪金“吸睛”,但工作潛藏極大風險。倘幫客人攜帶藏有違禁品的行李出入境,隨時惹禍上身。 過往,曾有居民收取二三十文報酬幫陌生人攜帶價值十幾萬元的衣服、名牌包等物品過關,被海關截獲,並須接受相應的懲處;亦有孕婦為減輕負擔,委託陌生人帶物品過關,最終陌生人連同物資齊失蹤。 不認識對方、不明白緣由,無論是有償的“走水”,抑或義務的幫帶,都有極大風險。切勿“愛心泛濫”,在陌生人請求下協助帶行李物品出入境極易“中招”。倘藏有違禁物品、非法物品、超過合理自用的應稅物品或者禁止進出境的其他物品過關,被邊檢、海關等部門查獲後,攜帶者百詞莫辯,輕則罰款,重則入罪判監。 居民及旅客須對自己攜帶的行李物品負全責,勿委託陌生人攜帶行李過關或接受陌生人委託帶貨物過關,避免財物損失、觸犯法律。 蔓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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