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九月起,二點五萬個公屋富戶須簽署 新租約。(中新社) 房協新租約全面規管富戶 九月簽署 拒簽者四個月內搬離 【澳門日報消息】據港媒報道:香港房屋協會宣佈,將於今年九月起分階段向二點五萬個尚未受“富戶政策”規管的租戶,於租約中加入新條款,要求定期申報資產。房協主席凌嘉勤五日於電台節目表示,若租戶拒絕接受新條款,須簽署回條並在四個月內搬離單位,但暫未評估可收回的單位數量。 凌嘉勤指出,此舉是經深入研究及法律諮詢後的穩妥方案,強調租約更新具合法性。新條款明確要求租戶配合資產申報,房協有權要求提交相關資料。若租戶拒簽,須於限期內遷出。他相信,透過事前解說及法律準備,能有效降低爭議風險。 房協計劃於九月前舉辦約一百場屋邨解說會,向受影響租戶說明政策。凌嘉勤重申,公屋資源應優先分配給最有需要人士,富戶經濟能力提升後,理應在房屋階梯上更進一步。目前,房協已有四千至五千戶新租約納入富戶政策,其中九戶需繳交加倍租金(七戶一點五倍、兩戶雙倍)。自實施富戶政策及加強打擊濫用後,已收回約一百四十個單位,相當於兩座長者屋“松悦樓”的規模。對於房委會近期收緊富戶政策(最高繳四點五倍租金並四年後遷出),凌嘉勤稱,房協將盡量與其保持一致,具體安排待管理層公佈。他強調,現行租約已足夠處理濫用問題,無需將房協納入《房屋條例》規管,以免複雜化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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