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關條約》談判的會址春帆樓 ![]() 《馬關條約》談判會議室的復原情景 (劉偉華博士提供) 日藉《馬關條約》奪取台灣捲走釣魚島列嶼 (三) 6.俄法德三國施壓,日本放棄領有遼東半島 《馬關條約》的條款,很快便為歐美列強知悉,其中俄國深感遼東半島割讓給日本,對其向東擴張,侵入中國,造成阻截;而且朝鮮的所謂獨立,實已被日本控制。俄國便以遠東的利益受損為由,夥同德國和法國,向日本施壓,干涉割讓遼東半島的條文。 四月廿三日,《馬關條約》簽訂後的第六天,俄德法三國駐日公使,一同登上日本外務省。俄公使出示沙俄政府的照會,表述如日本佔取遼東半島,不啻令中國首都潛伏危機,也使朝鮮之獨立,有名無實,是對將來遠東的永久和平造成障礙。俄國政府謹勸告日本天皇,放棄領有遼東。德、法兩國遞上的照會,亦大同小異。其時,日皇的輦輅已至京都,總理大臣伊藤博文即於廿四日,提請舉行御前會議。伊藤提三方案:一.斷然拒絕;二.邀請其他列強開會作決;三.完全接納三國的勸告。 伊藤在會上分析,第二方案無疑是另一次列強干涉,更不知會否有更壞的結果。至於第一方案的斷然拒絕,則考慮到俄國從去年開始,便將其軍艦陸續調至遠東,且有流言,二十四小時內可隨時出動。日本海軍雖能戰勝中國北洋艦隊,但需要休整,且強力艦隊悉數派赴澎湖,如與俄國開戰,不無擔憂,何況德、法如聯合加入,日本則危矣!另一方面,日本駐外公使四出探聽,希望知道俄法德三國的意圖,而英美的立場又傾向哪一方。但四月廿八日,外務省收到來自俄京的電報,施加更大壓力:“俄德法同盟艦隊在東洋之實力,諒貴大臣有所知悉。”經評估形勢,日本總算接納三國的勸告,於四月三十日回覆可放棄遼東半島,但保留金州和旅順。然而俄國仍不滿意,堅持原照會。 五月四日,伊藤首相在京都陸奧宗光的旅館,召集西鄉海軍大臣、樺山海軍軍令部長、野村內務大臣、松方大藏大臣,共商對策。經過一天的辯論,終於同意完全接受三國的勸告。其後提交內閣會議通過,即電覆俄德法三國。五月九日,三國回電表示滿意。 然而,日本又豈是善心人,中國須交“償金”,才可取回遼東半島。十月九日,俄德法三國擅自與日本商定,中國須補償賠款三千萬両。“償金”付清後,三個月內,日軍撤出遼東半島。“贖回”遼東半島的《遼南條約》於十一月中簽訂。而三國以干涉還遼有功,強租中國的海灣,又奪取中國的鐵路、採礦權。 日本被迫接受三國的勸告,將到口的遼東半島回吐出來,令陸海軍將官感到奇耻大辱,國民亦大感失望。明治政府則將此屈辱轉化為“卧薪嘗膽”,暗地裏部署和沙俄對決。不待十年,日俄戰爭便爆發,戰場在旅順口和瀋陽一帶,他們爭噬的是中國肉軀,打得非常激烈。最終日本獲勝,從而確立了日本帝國主義國家的地位。 二、李經方按《馬關條約》交割台灣及釣魚島給日本 《馬關條約》簽署後,中日兩國又經御准,即安排換約,地點選在山東煙台。其間,因為俄德法三國提出干涉,中國順勢要求推遲換約,但為日本所拒,強調先換約,然後再簽訂退還遼東半島的條約。 一八九五年五月九日晚上,伍廷芳全權大臣和日本全權代理大臣伊東已代治(伊藤內閣書記官長),互換御准條約,《馬關條約》即正式生效。 當割地賠款消息傳出,朝野百姓大為震怒驚沮,破口大罵李鴻章父子,紛紛呈文上奏:“為權奸賣國,宜亟罷和議而籌戰備。”(禮部學習主事羅鳳華等呈文);“伏求皇上飭下王大臣、六部、九卿,公同會議,罷廢李鴻章所訂條約。”(福建陸路提督程文炳請重訂和議摺);“粵人無不怒目裂眥,思食李鴻章、倭奴之肉欲得而甘心焉。”(廣東巡撫馬丕瑤奏強寇要盟權奸挾制籌策具陳摺)。 而台灣民眾,更加不欲淪為日本的奴虜,反抗聲四起,“紳民血書呈稱:萬民誓不從倭,割亦死,拒亦死,寧先死於亂民手,不願死於倭人手。”(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台民不願歸倭,欲劫留崧與劉永福在台同守。”(南洋大臣張之洞來電);“現聞台灣之民,罷市聚哭,群情洶洶,不肯附倭;彼之所謂亂民,我之所謂義士也。”(浙江舉人錢汝雯呈文);“伏查台灣已為朝廷棄地,百姓無依;惟有死守據為島國,遙戴皇靈,為南洋屏蔽。惟須有人統率,眾議堅留唐撫督仍理台事,並留劉鎮永福鎮守台南。”(署南洋大臣張之洞來電)。 1.清廷責令李經方與日交割台灣 儘管反對割地求和,各省奏報飛京,但靜思之下,卻無良謀勇將可拒敵,且和約已確認,割讓台灣、澎湖,縱有千萬個不願意,也得履行,否則戰火重燃。但由誰去承擔這交接的屈辱工作呢?李鴻章早早宣稱老朽多病,再難遠行渡海。但千夫所指,不由李氏父子銜命前去,難再有其他官員甘願背此黑鍋。刑事給事中謝雋杭便上奏摺: 此事既係李鴻章、李經方始終主謀,豈有功屆垂成,反自逍遙事外之理?……相應請旨飭派李鴻章、李經方等,迅速親赴台灣,依限交割。 未幾,聖旨頒降:着派李經方前往。但當時台灣民情洶洶,深怨李鴻章父子出賣台灣,所以赴台交割,恐怕有去無歸。李鴻章護子心切,乃回奏: 查李經方自馬關隨同回津後,因憂勞成疾,病勢沉重,回南就醫。據覆稱:“素未到台,情形不悉,地方官紳無一知者;日本所派樺山,亦素未謀面,無從商辦。現正延醫調治。牽發舊疾,怔忡日劇,神志不清,斷難勝此艱鉅。乞代奏。” 但朝廷並不接納,一再催行——“着李鴻章飭令李經方迅速往台,與倭使妥為商辦,毋稍躭延貽誤。”李鴻章仍大膽辯解,觸怒光緒帝,降旨責令: 李鴻章身膺重任,當將此事妥籌結局,豈得置身事外,轉為李經方飾詞卸責……現在倭使將次到台,仍着李經方迅速前往,毋得畏難辭避!倘因遷延貽誤,惟李經方是問;李鴻章亦不能辭其咎也。欽此。四月二十六日(五月二十日) “嚴旨督責,敢不懍遵”,惟有“力疾料理前往”。但李經方內心仍驚怯,“請令科士達偕往襄助”,並及洋文、日文參贊翻譯。朝廷照准。 其時,台之情勢,可看巡撫唐景崧電告王大臣,便知其概:“全台不服倭,固願為聖朝之民。今之自主,為拒倭計,免其向中國饒舌;如有機,自仍歸中國。臣為民刼留,暫緩赴京陛見。” 而日方已派海軍大將子爵樺山資紀作為特派大員,辦理交接台灣之事。樺山資紀(一八三七至一九二二年,日治台灣初代總督)獲悉台灣民情洶洶,將會有強烈反抗,便率大軍部署鎮壓,然後接收台灣。據統計,日本先後投入的兵力近五萬,非作戰的軍夫、工兵等也有二萬六千多人。 五月二十四日,樺山資紀以購自德國舊貨船改裝而成的“橫濱丸”(二千七百八十噸)為總督艦,由宇品港解纜出發,途中在沖繩縣中城灣靠泊,向文武官員諭示在台的施政方針,並指示在淡水港外集合。二十八日晚上八時,“橫濱丸”抵達淡水港,據松島艦司令報稱,河口右岸有埋伏射擊,乃改從基隆北邊的三貂角上陸。 據李經方的回報:“初九寅刻(六月一日凌晨三至五時)到淡水。樺山留兵船名‘千代田’,在口外候。”並留函稱:在淡水遇放鎗,乃取道基隆附近,因此特派兵船來候,李經方“祇得即刻同‘千代田’前往基隆,與樺山接晤。” 李經方續發電文詳細稟報:“樺山請初十已正(六月二日上午十時)相見。屆時往晤。”甫見面,樺山不快地指出淡水和基隆,均遭鎗炮轟擊,“不得已,暫住三雕澳(即三貂角)。現陸軍一萬已登岸,日內可取基隆。” 李經方單刀直入地問:“台灣如何交接,望先明告。”樺山答:“諸事棘手,交接甚難。俟我攻取基隆,到台北府後,再徐議交接。”經方似不耐煩道:“台民已變,豈能登岸一一點交!我自馬關回,卧病已久,在滬調治,奉旨力疾前來。此處風濤險惡,不能起立……民變非一日可平,恐非數年不能交接清楚……不可強我所難。”辯論至下午一時許,經方昏眩。樺山云:“請回船,我即來商議。”經方由多人扶回。 下午二時許,樺山往晤李經方,初仍堅持取基隆後,登岸交接,但見李經方病狀顛連,問如何辦法? 經方答以“照約辦理,外無他法”。樺山云:“須有清單”。經方云:“非地方官,何從有清單!此時民變,將來平定後,衙署文卷何從查考,終無清單。和約內本無‘清單’字樣,何必多立名目,強我所難!”伊云:“清單任貴委員如何寫法,總須有此名目,方合款式”。經方即於清單內寫:“一.台灣全島、澎湖列島之各海口並各府廳縣所有堡疊、軍器、工廠及屬公物件。”伊云:“太含糊”。經方云:“強我用清單,只能如此。不然,即將‘清單’二字刪去。”伊見方詞意甚決,始允照辦。 接着,雙方就台灣至福建之海線(海底電報纜線)爭辯,直至傍晚六時,終定議。此時,科士達向經方表示:“此文據但照抄和約,於和約外不增減一事,實為簡要妥洽,非其意料所及”;勸方即刻署名蓋印,恐稍遲有變,另生枝節。亥正(晚上十時),即彼此署名蓋印。事畢,十一子刻(六月三日零時)開船。 中日關係史研究學者 黃 天 註: 同註②引書,陸奧宗光著《蹇蹇錄》,二一九至二二二頁。 伍廷芳(一八四二至一九二二年),字文爵,出生於新加坡,四歲隨家人回廣州,其後到香港,畢業於聖保羅書院。一八七四年赴英留學,入林肯法律學院,畢業後獲得大律師資格。回港後,曾當律師,獲委為法官、立法局議員。一八八二年入李鴻章幕,後隨往日本,是《馬關條約》談判團成員之一。 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選輯》,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出版,一九九七年,三九六頁。該奏摺呈於光緒二十一(一八九五)年四月廿四日。 同註引書《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選輯》三九八至三九九頁。 同註 同註引書《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選輯》四零一頁。 同註引書《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選輯》四一一頁。 參見藤村道生著《日清戰爭》東京岩波書店一九七四年,二零零頁。 參見緒方武歲編著《始政五十年台灣草創史》,台北南天書局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初版於一九四四年),二一、六二、一三零頁。 同註引書《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選輯》四一七頁。 同註引書《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選輯》四二一頁。 同註引書《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選輯》四二一至四二二頁。 同註引書《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選輯》四二二至四二三頁。 同註引書《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選輯》四二三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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