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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金撥五十八萬助卅九困戶

    公益金撥五十八萬助卅九困戶



    【澳門日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撥款五十八萬四千八百七十二元,助卅九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伍彩珍,女,五十七歲,居台山平民大廈。因醫療事故導致行動不便,長期用拐杖,無法工作,靠殘疾金過活,家人在內地居住。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二、申請人趙富超,男,五十五歲,居東方斜巷豪誼大廈。患病無法工作,靠殘疾金及社保津助過活,定期覆診,暫居朋友家。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三、申請人許秀真,女,六十一歲,居石排灣樂群樓。因應需要轉至內地治療,全無收入,靠社保資助及親友支持。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四、申請人李詠珊,女,四十八歲,居提督馬路昌明花園。定期到香港覆診,無法工作,家人長期照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五、申請人鄭慶照,男,六十九歲,居石排灣業興大廈。因病無法工作,太太為內地人,兒子因病需長期跟進,每月要供樓,生活極度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六、申請人孔子峯,男,三十五歲,居中心街翡翠廣場。長期患病無法工作,每月開銷大,生活極度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七、申請人葉安華,男,八十四歲,居台山平民新邨。為獨居長者,無人照顧,靠養老金及敬老金過活,需購置雙耳助聽器。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三千〇七十二元援助。

    八、申請人林超榮,男,六十九歲,居八達新邨。不良於行,年紀老邁,要人照顧,定期覆診。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九、申請人莊樣華,女,五十八歲,居筷子基宏興大廈。因病定期到內地覆診,無法工作,全無收入。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十、申請人吳健輝,男,五十七歲,居中心街唯德花園。因病無法工作,每月開銷大,還供養父母及供樓,無積蓄。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十一、申請人張桂英,女,六十三歲,居祐漢順利樓。長期病患者,無工作能力,丈夫離世,兒子收入有限,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十二、申請人陳小芬,女,五十六歲,居黑沙環康樂新邨。因病無法工作,定期覆診,積蓄耗盡。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三、申請人莫美燕,女,四十七歲,居黑沙環南華新邨。丈夫去世,花去大筆殮葬金,子女在學中,生活開支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四、申請人蘇安祖,男,五十九歲,居珠海南屏。於內地因車禍受傷,兒子不幸離世,夫妻二人情緒低落,生活支出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五、申請人黃景滔,男,六十歲,居運順新邨。靠殘疾金過活,生活極其困苦。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六、申請人吳少雲,女,五十三歲,居青洲青翠樓。因病無法工作,定期到醫院覆診,開銷大,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十七、申請人張萍,女,七十二歲,居威龍花園。因車禍導致行動不便,無法工作,丈夫為內地人,生活感吃力。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八、申請人龍間蓮,女,八十二歲,居台山威苑花園。與丈夫均不良於行,需添置電動輪椅代步,輪流使用。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九千八百元援助。

    十九、申請人李菊,女,六十歲,居氹仔濠庭都會。與近百歲母親及大兒子同住,每月要租樓,母親患多種疾病,生活無法自理,每月支出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申請人楊運珊,男,五十九歲,居南華新邨。獨力照顧女兒,打散工維生,自身又患病,每月支出大,生活困苦。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八千元援助。

    二十一、申請人丘德權,男,四十九歲,居祐漢康泰樓。長期到醫院覆診,沒有積蓄,太太沒有工作,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八千元援助。

    二十二、申請人何志堅,男,四十八歲,居提督馬路永寶閣。患病多時,無法工作,生活極其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十三、申請人陳耀新,男,五十五歲,居沙梨頭祐華大廈。獨居,患多種疾病,不良於行,生活困苦。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四、申請人李光偉,男,六十五歲,居石排灣樂群樓。患重病,要獨立照顧家庭,生活開支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二十五、申請人彭秀嫻,女,五十六歲,居青洲青雅樓。定時覆診,行動不便,生活壓力大,經濟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二十六、申請人何炳梅,女,五十五歲,居台山威苑花園。自己與女兒同樣長期患病,生活入不敷支,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七、申請人蘇麗坤,女,五十五歲,居南華新邨。夫妻同樣長期患病,要照顧女兒,經濟不佳,生活極其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十八、申請人施金珠,女,四十歲,居百利新邨。自身患病,要照顧有疾患孩子,丈夫收入不定,經濟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十九、申請人吳華錦,男,六十一歲,居廣華新邨。靠殘疾金過活,獨居,沒有依靠,生活困苦。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五千元援助。

    三十、申請人甘來,男,五十六歲,居祐漢順利樓。因疾患不能工作,收入不定,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三十一、申請人胡北榮,男,七十五歲,居海景園。定期覆診,年紀老邁,部份醫療費用需自支,要照顧家庭,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三十二、申請人梁炳森,男,五十四歲,居榮華樓。靠做雜工過活,收入不穩,要照顧兒子及租樓等。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五千元援助。

    三十三、申請人鄭小敏,女,六十四歲,居路環金峰南岸。病情反覆不穩定,要供樓,無法工作。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三十四、申請人羅早紅,男,七十五歲,居祐漢牡丹樓。靠社保及養老金過活,一家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三十五、申請人于楊,女,四十四歲,居華茂新邨。患病,收入微薄,要照顧一家,積蓄耗盡。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三十六、申請人馮瑞福,男,六十三歲,居嘉建大廈。患病,花去大筆醫療費用,沒有積蓄。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三十七、申請人陳綺茵,女,四十四歲,居龍園。收入微薄,兒子因病赴珠及本澳就醫,花去一筆醫療費,生活困苦。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三十八、申請人李群,女,四十七歲,居祐漢康泰樓。獨力照顧四名子女,無業,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三十九、申請人張裕華,女,五十三歲,居海濱花園。每月要供樓,要照顧患病女兒,靠女兒殘疾金及社保過活,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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