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河廷擔任《歌者戀歌》女 主角 林河廷來去匆匆 昨天提到林河廷因不滿賽果而放棄“健美小姐”亞軍的名銜,這種事原則上不可能發生在經驗十足的無線身上。因為無線很早開始跟所有參與選美活動的人簽署合約,林河廷亦不例外,那麼事情又是如何發生的呢? 林河廷先後跟無線簽過兩份合約,一份是報名時的簽約,訂明了任何參賽者不准亮相其他電視台,且無相關工作上的協議;第二份是她晉身準決賽後所簽下的協議書,列明她要在十八個月內為無線擔任宣傳大使,按道理斷不可能被她單方面毀約的。但原來在一九八五年健美小姐舉行時,香港的法定成年年齡是廿一歲(此法例於一九九〇年才被修改為十八歲)。林河廷參賽時僅十八歲,所以她並未到法定年齡,協議書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正因此才令林河廷得逞;也未知是否因首屆舉辦便鬧出風波,之後便再沒舉辦過,直至千禧年才再舉辦過一次《健美小姐競選2000》。 林河廷在參與健美小姐前本於瑞士讀書,放暑假回港適逢健美小姐舉辦才報名參加。當她高調舉行記者會宣佈放棄名銜時,也表示會返回瑞士繼續學業,其時所有人都相信她確對娛樂圈毫不眷戀。但就在離港返回瑞士僅一個月後,她又秘密回港,但卻跟無線無關,而是擔任譚詠麟自傳式電影《歌者戀歌》女主角。在完成拍攝後便又再次返回瑞士。此外,她也曾在日本組過樂隊並推出過細碟《Strangers Dream》,也曾於一九九五年訪問去韓國宣傳大碟《寵愛》的張國榮。 娛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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