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土地工務局呼籲,責任人須盡快為升降設備作年度檢驗,並預留時間跟進倘需維修整改的方面,以取得「檢驗合格聲明書」,確保設備安全運行不間斷。 檢驗實體及技術員名單可網上查閱 根據第十四/二0二二號法律《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規定,升降設備責任人(即管理公司、業主會或場所經營者等)需聘請保養實體對升降設備作日常維護保養,以及由檢驗實體每年至少對設備檢驗一次,以取得檢驗合格聲明書。土地工務局提醒,法例生效後升降設備倘未進行首次年檢,應盡早安排檢驗,以便預留足夠時間跟進可能需要維修整改的地方。現時已登記升降設備一萬零五百多台,註冊技術員一百五十一名、保養實體四十一間、檢驗實體十間,工務局並正跟進多間檢驗實體的申請。公眾可透過局方「升降設備資訊網」查詢升降設備技術員、保養實體及檢驗實體名單。 升降設備年檢進入高峰期 現時升降設備年檢工作進入高峰期,土地工務局已於還未完成檢驗的樓宇張貼通告,提醒責任人盡快與檢驗實體安排檢驗工作,取得檢驗合格聲明書。並持續透過相關政府部門、管理公司、保養實體及檢驗實體頓促責任人檢驗設備。同時,經排查發現少部份升降設備的電氣安全裝置存有缺漏,必須要立即維修整改,才能獲發出檢驗合格聲明書。另一方面,倘未能完成法律要求三年內(即二0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的必要改善措施,則不影響年度檢驗結果及仍可獲發檢驗合格聲明書,但往後的定期檢驗改為每八個月一次,直至完成所有必要改善為止。 土地工務局並已設立升降設備資料電子查照渠道,市民可於升降設備資訊網局以「檢驗合格聲明書編號」、掃描張貼於升降設備內「檢驗合格聲明書」上的二維碼,以及「升降設備地理資訊系統」查閱升降設備相關資訊。更多詳情,請查閱升降設備資訊網或致電工務局服務中心(八五九0三八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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