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顯輝 增強執法力量 提升社會意識 黃顯輝:推進配套立法維護國安 【本報記者楊夏怡北京七日電】七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在澳門代表團開放會議中回應傳媒提問。黃顯輝在回應記者關於國家安全時提到,維護國家安全一直是澳門居民的責任,也是澳門社會各界的共同心聲。 他表示,近年來,澳門深入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相關執行體制,具體可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是先後修訂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二是設立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三是依法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機構和力量建設。由三方面可見有利於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為澳門高質量發展提供較高水平的國家安全保障。 習主席強調要居安思危,未雨綢繆,防範各種風險,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和澳門穩定,築牢維護國家安全屏障。黃顯輝提出幾個建議。包括是繼續加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的建設,加快落實新修訂的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條的規定,即澳門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所需要落實的職責,推進維護國家安全配套立法修法工作。 他指出,繼續加強執法能力的建設,進一步增強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力量。以及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教育計劃,規劃常態化開展國家安全的教育,並推進國家安全教育走進政府、走進社區、走進企業,走進學校,不斷提升全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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