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任命國會所選法官 韓代總統被裁定違法 【香港中通社二十七日電】韓國憲法裁判所(憲法法院)二十七日裁定,代行總統職權的副總理兼企劃財政部長官崔相穆對國會選出的憲院法官候選人馬恩赫未予任命,屬於侵犯國會權利的違法行為。但與此同時,憲法法院駁回了國會賦予馬恩赫法官地位的請求。 憲法法院當天以法官全員一致意見,作出上述崔相穆違法的裁決。就駁回國會賦予馬恩赫法官地位的請求,憲法法院表示,韓國《憲法》和《憲法裁判所法》上沒有相關規定,相關訴求不屬於許可權爭議審判的對象,故予以駁回。 崔相穆方面稱“尊重憲法法院裁決”。但憲法法院沒有明示任命時限,故崔相穆何時任命馬恩赫尚不明朗。 此前,韓國國會選出鄭桂先、馬恩赫、趙漢暢為憲院法官候選人。但崔相穆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僅任命鄭桂先、趙漢暢兩人為憲院法官;以朝野沒能達成一致為由,一直未任命馬恩赫。今年一月三日,國會議長禹元植向憲法法院指控,崔相穆未任命法官之舉侵犯了國會組建審判團隊、選出法官的權利。馬恩赫一旦得到任命,是否會參與韓國總統尹錫悅彈劾案審判等,受到韓國各界關注。 去年十二月三日晚,韓國總統尹錫悅突然宣布實施“緊急戒嚴”,又於數小時後取消。當月十四日,韓國國會通過對尹錫悅的彈劾動議案,其總統職權隨之被停止。根據韓國法律,由國務總理韓德洙作為第一順位代行總統職權。當月二十七日,國會又通過對韓德洙彈劾案。當天起,崔相穆代行韓國總統一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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