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專生學習用品津貼四月七日起登記 料兩萬六人受惠 預算八千七萬 大專學習用品津貼四月登記 【澳門日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二○二四/二○二五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教青局長龔志明預計有兩萬六千人受惠,預算八千七百萬元。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稱,法規規定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並於二○二四/二○二五學年在澳門或外地修讀獲認可的公立或私立高等校所開辦的頒授學位,或學習期不少於兩學年的高等教育課程的學生,今年四月七日至五月三十日期間在網上登記,經批准後可獲發澳門元三千三百元的學習用品津貼。 發放津貼的要求與去年基本相同,受益人須提交證明文件,包括修讀課程的名稱、課程設定的一般修讀年數的下限及首年註冊入讀該課程的學年。 凡就讀於澳門高等院校的學生、在外地修讀高等教育課程並獲本澳公共實體發放獎、助、貸學金的學生,以及修讀由本地機構協辦並獲特區政府許可在本澳運作的課程的學生,均可豁免遞交在學證明文件。 |
請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