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位議員關注經屋售價過高 (公建局圖片) 三期經屋適用法律有異不能直接對比 譚司:實事求是檢視經屋售價 【澳門日報消息】議員鄭安庭口頭質詢,促政府充分評估居民的購買力和供款能力,重新審批並調整新城區經屋售價。 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表示,政府會審慎檢視經屋的售價,指出在整個樓市變化下,影響經屋售價的因素亦可能改變,包括建築成本、溢價金和行政成本,政府會謹慎、實事求是檢視經屋售價有否需要改變。 議員冀放寬門檻 多名議員關注經屋售價過高,當中議員梁孫旭指出,不少居民反映經屋價格與私樓貼近,調整機制不夠及時;議員梁鴻細建議減少溢價金計價,以降低經屋售價,符合居民購買力,又關注私人市場變化,經屋訂價會否因應私人市場及居民購買力調整;議員羅彩燕認為,應降低經屋訂價,放寬申請門檻。 議員李靜儀關注二○二三年期經屋申請中,被取消資格所佔比例較過去兩期為高的原因。譚偉文回覆稱,特區政府現正集中處理二○一九年、二○二一年及二○二三年三期經屋申請的審查及分配工作。其中,二○一九年的申請適用於舊《經屋法》,而二○二一及二○二三年兩期的申請,則適用於新《經屋法》。在不同法律制度規範下,三期經屋申請的資格審查以及單位售價的考慮基礎,都有所不同,因此不能直接對比。 譚偉文指出,二○二三年的臨時排序名單中,有一千四百多份申請被取消資格,主要原因為“申請家團每月收入低於行政長官批示規定的限額”,或“在指定時間內未交齊所需文件”,涉及一千一百多份申請。 單位售價方面,二○一九年的申請尤其考慮受惠人的購買力、樓宇及單位的客觀條件等。二○二一年及二○二三年的申請,則尤其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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