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靜儀建議容許個人申請兩房或以上的經屋單位 ![]() 李靜儀 李靜儀倡允經屋個戶升級戶型 【澳門日報消息】公屋事務委員會日前舉行會議探討修訂《經濟房屋法》置換制度,議員李靜儀表示,早年修訂法律限制個人申請人不能申請或換購兩房或以上單位,出現不少戶型錯配,也難以回應青年家庭的住屋需求。建議新一屆政府完善現行公共房屋制度,因應已上樓家庭人數增加容許置換更大戶型經屋,容許個人申請兩房或以上單位。 立法會本周四、五將舉行口頭質詢大會,李靜儀提出口頭質詢表示,隨着公屋單位供應趨向穩定、土地儲備增加及公屋興建計劃稍有調整,政府應檢視公屋制度使新規劃項目更貼近居民需求。李靜儀表示,當年基於土地資源緊缺、居民住屋需求大且房屋興建需時,故經屋法限制個人不能申請兩房或以上單位,並供應較大比例的一房單位,但就因為需優先滿足家團申請者而出現不少戶型錯配問題,假如供應兩房為主則個人申請人就難以成功,建議當局因應已上樓家庭人數增加容許置換更大戶型經屋。 調整公屋收入限制 李靜儀指出,參考最近兩期經屋申請均以年輕家庭為主,希望當局啟動研究優化法律制度,容許一人申請兩房單位,未來經屋規劃增加兩房或以上戶型供應,適時優化《經濟房屋法》等制度,讓房屋政策更體現鼓勵家庭發展的施政理念。她亦建議政府調整社屋收入上限與經屋收入下限劃一的做法,完善有關條件的訂定。 李靜儀又提到,二○二三年經屋申請臨時排序名單顯示,被取消申請資格佔整體申請百分之廿二,相關比例相比以往兩期大幅增加,希望當局分析當中原因。 目前經屋供應較以往穩定,李靜儀期望當局研究經屋恆常化申請或定期申請,改變過往分配經屋後即“散隊”的做法,同時加快相關行政程序,以更確切掌握經屋需求,評估和規劃未來經濟房屋的數量、分佈、戶型比例和申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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