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点击收藏
  • 手机版
    手机扫一扫访问
    迪恩网络手机版
  • 关注官方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关注
    迪恩网络公众号

澳門4.28起調整戴口罩指引 室外地方毋須再戴

[複製鏈接]
巴士佬 發表於 2023-4-26 21:24: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澳門新冠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周五(28日)起調整佩戴口罩指引,將佩戴口罩情況分成三類,個人和機構須遵守「應佩戴口罩」的要求、在「建議佩戴口罩」的情形下,市民可自行作出決定;在室外地方等場合則「可不佩戴口罩」。 

20230226-澳門事.jpg

20230226-澳門事.jpg

戴口罩要求分三類 澳門當局將需否戴口罩情況分為「應佩戴口罩」、「建議佩戴口罩」及「可不佩戴口罩」三類。其中,市民如出現發燒、肌肉痛、喉嚨痛、咳嗽、流鼻水等類似流感狀;新冠快速或或核酸陽性時;工作場所、托兒所及非高等教育機構爆發呼吸道感染時;進入醫療機構(住院病人除外)、長者和康復院舍(院友除外)及當局根據傳染病疫情作出要求等情況下,他們都應戴口罩。 

2022121613254950099-1.jpg

2022121613254950099-1.jpg

其次,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機及乘客;未接種新冠或流感疫苗人士、長者、長期病患者和孕婦到人多擠迫的地方;參與大型聚集活動或會議;等情況下,則由場所或交通工具的負責人參考當時疫情、空間內空氣流通情況、人員數量和密度、活動性質和持續時間等,決定是否要求進入者佩戴口罩,若有關機構沒有作出要求,市民可因應個人情況自行決定是否戴口罩。 至於所有室外地方、戴口罩可能導致呼吸困難時、3歲或以下人士;飲食、接受相關醫療程序或面部護理等情況下,市民可不需佩載口罩。

11-10.jpg

11-10.jpg

當局呼籲市民保留2周用量口罩 中心強調,若疫情出現變化,當局將會按實際情況調整佩戴口罩要求;提醒市民日常外出時應備有口罩;家中亦須儲備至少2周用量的口罩,新冠及其他呼吸道傳染病流行高峰期戴口罩的需要。 

facebook_704x369__2023042621242899709-1.jpg

facebook_704x369__2023042621242899709-1.jpg

澳門當局周五起調整佩戴口罩指引。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注0

粉絲0

帖子342

發佈主題
閱讀排行 更多
廣告位

扫描微信二维码

查看手机版网站

随时了解更新最新资讯

400-123-45678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 9:00~18:00)

在线QQ客服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齐浜大厦456号2幢10楼
电邮:green_ps@ppap.com.cn
移动电话:13301215647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