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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滔:修法優化公屋商舖管理

    林宇滔:修法優化公屋商舖管理



    【澳門日報消息】政府日前公佈“東區-2詳細規劃草案”,提出“東區-2”僅三幅獨立商業用地,並利用輕軌地下商業街及公屋裙樓商舖發展社區商業,支持中小企發展。

    立法議員林宇滔以近年的石排灣、青洲坊公屋群商舖為例,指公屋商舖一直按照九二年法律授權管理,缺乏商業市場管理思維,擔憂未來新城A區大量公屋商舖同樣未能有效回應社區居民生活需求,其負面效應會更大,建議當局盡快修法,從制度上檢討如何市場化管理好公屋群樓商舖;又倡訂定新區人均社區設施標準。

    林宇滔表示,現時由政府興建的經屋、社屋群樓商舖由房屋局沿用二八/九二/M號法令管理,缺乏市場化的規管及商業管理思維,故從項目商鋪規劃的數量、管理效率等,公屋群商舖根本難以滿足當區居民需求。又指現時法律對租金調整不理居民是否遷入,只能與通脹硬性掛鉤,如當初石排灣群入住人數不多,商舖都必須按通脹加租,缺乏靈活。

    他舉例青洲坊公屋群,雖然社區設施相對較多,但商舖配套僅一大、一小超市及個別咖啡室,遠遠未能應付當區需求,故不少居民步行至附近的筷子基區解決,石排灣不少商鋪亦有閒置,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同樣需要跨區進行。簡而言之,公屋商舖管理乏善足陳,亦難以滿足區內居民需求。

    未來新城A區有近九成住宅均為公屋且由政府興建,私樓及商業項目用地未同期招標,可預料商業設施從規劃到管理只會重蹈青洲坊及石排灣的覆轍,商舖從數量、面積,以至管理等都難以回應當區居民的需求,居民跨區亦會十分不便。

    林宇滔認為,當局從規劃層面,必須重新思考A區公屋群的商業設施規劃、招租及管理,連同輕軌地下街的商業設施管理一併思考。若只由房屋局沿用舊法招租管理,既不能回應居民需求,也會浪費珍貴的商業空間及其價值。

    林宇滔關注新城A區人均社區設施的問題。指過往的醫療規劃中,曾提及新城A區設兩間衛生中心。二○一八年城規會討論A區規劃圖草案時,工務部門曾引用衛生部門“每五萬人設一個衛生中心”的要求,計劃在A區設兩間衛生中心,分別位於A9及C8地段,至近年政府又改口說,衛生局決定改在A區建一間大型衛生中心。

    去年批出的A9地段規劃圖草案為康體設施(體育館及泳池),C8地段未批規劃圖草案。林宇滔質疑,近十萬人口的A區,僅設一個衛生中心明顯不足夠。在新區也未能做到衛生設施規劃要求的“每五萬人設一個衛生中心”,又如何通過新增塡海區提升澳門的整體生活質素?

    他指出,政府計劃在新城A區學校村建設共用的體育設施,所有學校共用,但該些體育設施只是回應學校需求,抑或會回應整個A區居民的運動需求,甚至能否緩解其他區份體育設施不足的問題?又如政府規劃設一棟街市大樓,該街市是沿用傳統街市抑或如石排灣新式街市?這些問題均需政府回應。

    他擔憂A區社區設施未必能回應當區需求,亦未能實現當初填海新城,冀改善澳門生活環境的目標。新加坡、香港等地區,都有制訂人均社區設施標準,如人均綠化面積、人均運動面積等,促請政府公佈澳門整體、A區,以及各分區人均社區設施面積的標準。

    林宇滔提及,“東區-2”涉及七十六幅土地,即七十六個規劃條件圖草案,通過的詳規草案每五年調整一次。他關注到,城規會將如何參與詳規草案的討論,是否像總規般,城規會只召開一次會議討論就通過?倘未有詳細討論,日後執行出現問題如何是好?此亦值得社會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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